陕西省市场监视办理局关于1批次不及格食物核查

2026-02-23 22:56 U乐国际·集团

  按照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6批次抽检不及格食物开展核查措置的通知》(市监食检函〔2025〕495号)要求,现将涉及我省1批次不及格食物核查措置环境布告如下。1。出产环节。经查,该单元出产的不及格石榴味果糕(蜜饯)系出产其他产物后设备清洗未达规范尺度,交叉污染导致。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,不及格石榴味果糕(蜜饯)54袋,违法所得260元,罚款10000元,罚没合计10260元。鉴于西安市莲湖区秦美食物商贸行履行了食物进货检验等权利,有充实证明其不晓得所采购的食物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,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,免予惩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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